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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想问我上个月开车撞人的事。我对伤者负全部责任。没有问题。保险公司的索赔金额约为5-6000元,但他还向我索要数千元的精神损失费。我不会给他起诉我的。这项法律有什么依据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首先,司机买了交强险,交警部门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复印病历,保存好花费的相关票据。之后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祸索赔,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赔。 如果对方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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