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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到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是会有存档的,当事人应当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当事人可以到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制备份档案。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认定书留有存根备用份,当事人可以凭借身份证明去交警部门复制,复制后的事故认定书经盖上公章后也是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当事人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明到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复刻,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有存根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复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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