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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刑事辩护 2023-08-03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受贿罪构成:
    (1)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条件有: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
    2、犯罪客体是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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