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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商业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8-03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保报销完商业保险是可以继续报销的。如果同时购买了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在发生治疗费用时只能先用医保报销,剩余的部分才由商业医疗保险来报销,两者互不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商业保险的报销范围:商业报销型医疗险中,一般根据消费者是否参加社保,所规定的保险条款有所不同,不同条款的费用报销比例不同。
    1、有医保:报销医保外自付部分
    如果被保险人有参加医疗保险,商业报销型医疗险主要对医保自付外的费用进行相应的保险金赔偿,且报销比例通常比社保高,不同的保险公司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2、无医保: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付
    如果在被保险人没有医保的情况下,一般商业医疗保险的费用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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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和商业保险在报销时要遵循先后原则,应先社保后商业保险。在报销的时候,往往要先通过社保报销后,报销时还要向工作人员说明还需要通过商业保险的报销。
    因为社保是有起付标准线的很多地方是不能报销的。而这些不能报销的部分是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所以,投保人应该把不报销的票据,拿到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就可以了,如果单据只有一份的情况下, 医保报销时可以使用原件,而商业保险报销时可以使用复印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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