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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吗?

人事争议 2023-08-03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停工留薪的时间主要根据治疗情况结合医院的建议确定休息时间。在工伤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支付金额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请工伤假需要员工携带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请假。
    没有医生证明的不能享受医疗期待遇,必须回岗上班,否则可做旷工处理。具体期限以实际治疗时间为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如果员工停工留薪的,用人单位应当照常支付员工的工资待遇。员工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照原标准,每月按时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一般伤残鉴定书上没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申请的,而伤残鉴定是单位和工伤职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的伤残鉴定,但该鉴定可作为员工与单位协商停工留薪期期限的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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