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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没有续签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8-03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没有续签租房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失效;租赁期间届满退房的,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的处理办法:
    1、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就会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就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没有续签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双方解除租赁关系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房屋,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约定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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