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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职责范围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其他 2023-08-04 0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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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长职责范围: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在我国董事长的职权有: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主要有:董事会需要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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