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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之后就四千被告不还钱,冻结了账户期限是多久,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吗

债务追讨 2023-08-04 0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会被强制执行,并且同时列入失信人名单。
    【法律分析】
    上黑名单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限制,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发现了当事人符合上黑名单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法院将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当事人的很多生活都会被限制,例如银行上的账户会被冻结,同时信用,网购等等的网络借贷和网络买卖权利受到限制。并且正常的信贷和买卖都会受阻,自己的出行也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对于强制执行而不执行的人来讲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在强制执行之后,一般的人都会尽量的满足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来做自己的赔偿金了。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五十六、 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 只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会被强制执行,并且同时列入失信人名单。
    【法律分析】
    上黑名单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限制,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发现了当事人符合上黑名单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法院将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当事人的很多生活都会被限制,例如银行上的账户会被冻结,同时信用,网购等等的网络借贷和网络买卖权利受到限制。并且正常的信贷和买卖都会受阻,自己的出行也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对于强制执行而不执行的人来讲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在强制执行之后,一般的人都会尽量的满足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来做自己的赔偿金了。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五十六、 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 【法律分析】
    上黑名单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限制,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发现了当事人符合上黑名单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法院将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当事人的很多生活都会被限制,例如银行上的账户会被冻结,同时信用,网购等等的网络借贷和网络买卖权利受到限制。并且正常的信贷和买卖都会受阻,自己的出行也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对于强制执行而不执行的人来讲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在强制执行之后,一般的人都会尽量的满足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来做自己的赔偿金了。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五十六、 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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