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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何写有效

土地纠纷 2023-08-04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约定的
  • 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写明: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3、土地的界址、面积等;
    4、出让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5、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写明,出让方和土地使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土地的位置、面积等信息;使用权出让的价款;土地的用途;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出让的期限等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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