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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有什么表现形式,具体的法律流程是什么

经济犯罪 2023-08-04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贪污罪的形式包括:
    1、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
    2、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
    3、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4、内外勾结,迂回贪污;
    5、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5、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构成贪污罪的情形: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构成贪污罪的情形: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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