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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家庭,父母给儿子盖了一套房,父母也有一套房,现在母亲健在,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女儿房子该怎么分?(儿子的宅基地在自己名下,父母的在女儿名下)

遗产继承 2023-08-04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遗嘱的话法律是允许的。房产证有子女名字。子女就是住房权益所有人之一,如果房子房产证只有子女名字,就不存在继承,住房就属于子女合法所有,如果有子女和死者两位名字,那么两人共有住房产权,各占一半。
    死者死亡,是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得到公证书之后,再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房产证登记的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法律分析:没有遗嘱的话法律是允许的。房产证有子女名字。子女就是住房权益所有人之一,如果房子房产证只有子女名字,就不存在继承,住房就属于子女合法所有,如果有子女和死者两位名字,那么两人共有住房产权,各占一半。
    死者死亡,是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得到公证书之后,再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房产证登记的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一,是父亲的房子还是父母的房子?
    二,人父母只有你和姐姐?还是还有其他只弟姐妹?
    三,不管是父亲的房子还是父母的房子,只要父母在,除非父母提出来分给子女,那就听从父母分配,子女不必多言,子女不可以提出来公房子。
    四,如果父母一方死了,另一方健在,子女也不可以提出来分房子。
    五,如果父母双方都死了,那里遗产了,遗产子女就可分割了。
    六,遗产怎么分?如果父母有遗嘱,就按遗嘱分。
    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律继承。就是说看你父母有几个子女,由几个子女平分。注意,只管子女,不算孙子女,不算媳婿。如果你父母只有你和你姐,那就一个一半。如果你们有兄弟姐妹三个,那就各三分之一,有兄弟姐妹四个就各四分之一。
    如果是农民的农村房子,一般是儿子继承,外嫁女不继承。如果是两女户,一般由招上门婿的女儿继承,外嫁女不继承。这里是说一般,不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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