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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房公积金可以自行支付吗?

社会保险 2023-08-04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可以自己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自住房改造、大修的,应当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劳动关系终止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籍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租金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法律分析:
    1、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自己的钱,只是因为政府规定,需要先交纳,后支取的一项政策,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公积金。
    2、所以自己可以随时可以支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但是要有正当的理由,比如买房、租房、装修等都可以支付。
    3、住房公积金和本地户口或者非本地户口没有关系,也和在职或者辞职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提取申请,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类银行储蓄账户;
    (二)职工身份证明;
    (三)职工婚姻

  • 1、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自己的钱,只是因为政府规定,需要先交纳,后支取的一项政策,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公积金。
    2、所以你可以随时可以支取你的住房公积金,但是要有正当的理由,比如买房、租房、装修等都可以支付。
    3、住房公积金和本地户口或者非本地户口没有关系,也和在职或者辞职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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