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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 2023-08-04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书下来后:
    1、如果对仲裁不服,自收到裁决书后十五内,向法院起诉;
    2、如果劳动者不起诉,裁决生效;
    3、对于生效裁决,等待义务方主动履行;
    4、在履行期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仲裁书下来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书的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双方就要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书下来后:
    1、如果对仲裁不服,自收到裁决书后十五内,向法院起诉;
    2、如果劳动者不起诉,裁决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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