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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人欠500元货款,只知道微信号和电活号码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05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给欠款方直接打电话或发信件去催收欠款。每次电话,要记得录音。电话录音保存好作为证据保留,以防万一。
    2、还可以直接上门去催要,这一般是比打电话和发信件的效果要好。
    3、如果讨要自己要不到,可以委托专门的催款律师帮助催收,律师可以用专业的知识来处理。
    4、还可以去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一般催收的效果会比较明显。
    5、催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法院去担保冻结对方资产的诉讼请求。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建议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收集借款存在的证据:
    1、多发几条发短信要钱,如果对方承认,那么就保存好短信。
    2、打电话协商要钱,然后注意录音。
    3、如果借钱的时候有人在身边,可以要求证人作证。
    4、如果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将转账记录打印出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法律分析:整理好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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