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果交通罚款单丢了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 2023-08-05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违章罚单丢了你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处理流程如下:
    1、拿着行驶证和驾驶证到当地违规的交警队说明情况后要求交警队复印一张交通违章罚款单;
    2、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即可。
    不交车辆违章罚款的后果是什么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 交警罚款单子丢了办法如下:
    1、到当地违规的交警队说明情况后,要求交警队复印一张当事人的交通违章罚款单的存根,然后到银行交纳罚款就可以了,有的地方已与银行联网,不需要罚款通知单,只要当事人说出违章车辆牌照,即可缴纳罚款;
    2、如果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驾驶证会一次被扣12分,还要按每日3%的标准收取滞纳金,建议当事人及时去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停车告知单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收到告知单后,一般在3天之后,15天之内,前往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如果对自己的违法停车行为没有异议,在交警队接受处罚并签字生效;
    2、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
    3、拿到交费名称,去银行交费,除了去交警队也可以线下处理,可以在公安部认可的网络渠道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