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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5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不能主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一般不可以主张违约金,但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是否能主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比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应属无效,一方主张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另一种意见认为,《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但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不再适用,但可以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互相权利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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