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屋装修,财产损失鉴定,通常怎么进行,鉴定费多少?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0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鉴定费法院的收费标准是:先由申请评估人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和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按照当地的评估鉴定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后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依据:装修鉴定费法院的收费标准是:先由申请评估人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和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按照当地的评估鉴定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 一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
    2.7元(≤200平方米500元)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
    2.25元(≤200平方米400元)
    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
    1.8元(≤60平方米300元)
    一栋房屋中有多种类型房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 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一般由原告方承担,但原告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办理程序是:出具委托函,预约上门测量,出具《质量鉴定报告书》,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并提出异议,鉴定单位对异议出具解释函、如有必要需出庭当面解答疑惑,法院根据《质量鉴定报告书》进行调解或做出审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