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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期间是否能使用有没有法律规定

其他 2023-08-05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但一般不会受法律保护。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若未经注册而在市场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对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2、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应及时预防他人抢注;
    3、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 商标注册有下列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二、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三、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四、使用在先原则。
    五、商标分开注册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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