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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有哪些规定?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8-05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1、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保金比例属于信誉录会员对自身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如下: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3、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法律分析:保证金一般指的是履约保证金,用来防止违约的,质保金是保证工程质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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