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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该如何处理,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租赁 2023-08-05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处理是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在一般情形下,首先出租人需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限内房屋被卖出,承租人仍然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处理是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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