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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重度残疾,可以办低保吗?

其他 2023-08-05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制度。在认定低保对象时,会综合评定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残疾程度,家庭目前整体生活水平。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街道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以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并将评议结果应上报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
    家庭成员残疾只是民主评议的其中一个参考因素,不一定就会评上,但根据经验,家庭成员残疾的,还是很有可能评上的。
  •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未成年人(重残)和一般家庭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指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的未成年人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重残本人享受低保。
    第二种类型是指一般家庭申请低保,必须符合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470元的标准。
    如果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请携带基本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低保。
    低保审核需要经过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三级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如果是残疾人,没有经济来源,当然是可以申请低保的,不过前提是女儿经济条件也要达到标准才行,如果超过低保标准,也是不能享受的。女儿具备着赡养能力,申请低保就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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