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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老公的户口没有迁过来,现在我想把我的户口迁过来得行吗

其他 2023-08-05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没有我名字户口是不可以迁的,如果你是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同意接收的证明,房产证上的户主没有迁移户口的,当事人不能投靠落户;但是可以先把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户口以购房入户的形式迁移到房产处后,当事人再进行直系亲属投靠。如果是夫妻关系,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你和户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话你是可以把户口迁过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ロ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具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在双方离婚后前妻的户口不迁走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以户主身份,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因离婚导致户口本登记信息变动的,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变更。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要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的材料:
    1、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2、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
    3、分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4、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等。

  • 不能。
    房产证上的名字,才是户口迁入的合法户主。另一方只是作为该户主的配偶才能把户口迁入过来。
    合法的户主都不存在,那么怎么可以把其配偶的户口迁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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