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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孩子抚养权在男方手中。男方说不要孩子抚养费,但是总是变着法的让我给孩子花钱。基本上就是有抚养权,但他自己却不给孩子花钱。这种情况能否作为女方变更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子女抚养 2023-08-05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抚养费并除非出现法定情形,否则不能变更抚养权。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法律依据:不给抚养费并除非出现法定情形,否则不能变更抚养权。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更改抚养权之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父母还是需要抚养教育子女,如果不能直接抚养孩子,那就应该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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