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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还是户口所在地领取

其他 2023-08-05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是的。结婚证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证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双方需要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区、县、市民政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分别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字按指纹。
    3、双方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和填好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填好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核。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胁迫结婚的,可以申请撤销吗?可以。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结婚证只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领取就行,具体在哪里领取看哪边对夫妻的工作、生活等更便利。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效力都是一样的,全国通用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法律分析:在哪边领取结婚证没有好坏之分,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到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或县民政局即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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