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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方逾期未付款卖方能否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 2023-08-05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方逾期未付款可以解除合同。卖方可以送达催告通知,要求买方尽快付款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付款且买方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卖方可以依法解除二手房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买方逾期付款卖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要看具体情况,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买方逾期付款可以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在催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对方仍然不付款,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二手房逾期卖房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卖。买方逾期支付房款卖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付款的、卖方逾期交房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均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拒绝行使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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