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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

房屋买卖 2023-08-05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分是: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货币作为的担保;
    2.订金是指当事人一方预订所付的钱,不具有担保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购房过程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下:
    1、应约而未交定金不构成违约;应约而未交订金则构成违约。
    2、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购房过程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
    1、应约而未交定金不构成违约;应约而未交订金则构成违约。
    2、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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