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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名字写错一个字的怎样办

债务追讨 2023-08-05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中名字写错了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订立新的借条。若是对方不愿意协商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借条的效力,如要求见证人进行见证、录像或者是申请笔迹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后,予以更改,也可以重新订立借条。只要借条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订立的,是有效的,也可以依法进行变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中名字写错了,但如果借款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借款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写错的名字,并在变更的地方签字确认变更的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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