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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不包括经济补偿金么?

讨薪 2023-08-05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赔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惩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因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或者延长时间付出劳动而给予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金 按应发 工资 还是实发工资解答如下: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以应发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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