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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8-06 0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债务的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拖欠的税费;合同债务;侵权债务;无因管理的债务;以及不当得利的债务等。要清偿上述债务,需要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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