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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丢失,我用我自己的身份证去打印能不能打印出来

其他 2023-08-06 0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户口本丢失的情形,其是需要根据各地市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补办的,其补办的标准以及程序是不同的。以山东省为例,对于山东公民居民户口簿遗失的,应当由户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时补领,并签署遗失声明。
    对于户主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由户内成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内所有成年人签字(捺手印)认可的书面申请代理办理的。因此其详细程序请咨询各地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山东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公民居民户口簿遗失的,应当由户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时补领,并签署遗失声明。户主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由户内成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内所有成年人签字(捺手印)认可的书面申请办理。
    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及时上缴。
  • 法律分析:
    1、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户口本遗失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领户口本
    2、否则只有本人的身份证是不能申请领取新的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办理身份证一定要户口本,如果是户口本同时丢失的应当先行补办户口本。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办身份证,办身份证需要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如果是换证的,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提交户口本,但是一般也是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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