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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贷款买车了,我俩现在分了,车可以要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3-08-06 0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情侣一起花钱买了车分手以后能要回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将车辆要回来;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他人用当事人的名字贷款买车,现在无法偿还贷款,当事人需偿还贷款后收回车辆。
    作为实际购车者的担保人,在别人不能清偿贷款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也就是由担保人来全部清偿,在清偿后有向实际购车人追偿的权利。
    首先,这不仅仅是借名字,而且还要借用身份证信息。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在银行贷款,一旦对方还不上钱,银行直接找的人就是当事人,因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的款,银行就会要求当事人还钱。
    如果在还款过程中对方如果还款不及时,还会对当事人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当事人再贷款就很困难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得根据车贷还款情况来分析。要是贷款买的车,车贷还没有还清,是不能转到别人名下的,也就是说想要连同车贷和车转让的是不行的。毕竟贷款买车,虽说车辆的使用权是在贷款人手里,可是车辆的产权却不是自己的,在机构贷的款,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抵押到机构的,是无法在车管所办理过户的,除非贷款人把贷款还清后解除抵押,拿回绿本后才行。如果还清贷款把车转给别人,过户可能会产生费用,具体要看转让方式。
    1、直接转让不存在交易的,只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比如双方证件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车管所办理就行了,不用收费;
    2、交易过户,需要填写法律依据:《旧机动车买卖合同》,是会收取过户费的,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像有的是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购买年份、排量及载重等性能来的,费用200~800元之间;有的则是按照车辆评估价的2%收取。
    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者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的一种新的贷款方式。贷款买车就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实际上就是借金融机构的钱来买车,但是金融机构要求买车人必须付一定比例的首付并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须要满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车的要求才可以。
    我们在还完最后一笔车贷,十个工作日左右,应及时的与贷款银行取得联系,办理贷款结清证明,并将抵押在银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购车时的发票拿回。之后再带齐所需的材料,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车辆解押手续。
    办理解押手续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且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抵押权人的委托书且加盖公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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