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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逃债如何查寻,刑法上怎么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8-06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恶意逃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满两年下落不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可以根据以下的方法来处理:
    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的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当债务人以一些方式转让自己的财产以此来逃避债务的,如赠与等无偿转让的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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