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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怎样能拿到房产预售证

房屋买卖 2023-08-06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要拿到房产预售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等。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开发商能拿到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资质、持有相关资料后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报送复审审批;经审查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预售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
    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公示。
    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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