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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租的车还没到合同期就要退车了。合同违约条款中,合同未到期扣押押金的一半。车主要求支付合同内容吗?我还需要支付合理的班费吗?

租赁合同 2023-08-06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车所需的证件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及驾照,租金通常是预先支付,而不是从押金中扣除。
  • 法律分析:租车违约押金是否可以退主要看签订的租车合同是怎样的,一般违约是要扣除部分押金的,然后再退还,具体看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当然,与出租车公司的合同关系是约束双方的,如果对方要求赔偿违约金,赔偿方是自己。
    但是因为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在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时候,可以把出租车公司要求的赔偿金额也计入的损失范围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租车退车扣的违约金需要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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