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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低于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吗?可不可以按照浙江省最低缴纳基数来缴纳?

其他 2023-08-06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就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具体数量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百分之一百);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
  • 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就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具体数量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合理。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比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还低,那么这种社保缴纳是合理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数时,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是按职工工资申报个人缴费基数,但是出现个人工资低于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数时,就按公布最低基数作为个人扣费基数。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对上年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来计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实际生活中,根据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核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用于确定当年度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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