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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刑法上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06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国死刑的执行程序: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第四百二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我国死刑犯的执行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并只能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 中国死刑的执行程序: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第四百二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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