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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的

征地补偿 2023-08-06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具体规定为: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征地补偿的分配与以往的征地拆迁房屋补偿是不同的,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补偿是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土地补偿费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补偿费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分配给附着物权利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是: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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