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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两年贷款提前还款,以后还利息吗?

其他 2023-08-06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结论:借款提前还,约定的利息一般不能减少,借款人仍然需要按照约定借款的期间计算和清偿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或者贷款人同意减少利息的,则可以减少。
    理由: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在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资金借贷事宜签订的合同,如果其内容未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双方在合同中对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计算与归还等内容均作了明确约定,且双方约定月借款利率在未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最高限额,各方均应守信履约。提前还款人在未取得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偿还借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得减少约定支付的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民间借贷中,提前还款的,一般不可以减少利息,借款人仍需要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来计算利息,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且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的利益的,贷款人可以拒绝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法律分析:要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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