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协议丢了,调档案怎么调

协议离婚 2023-08-06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丢了去民政局调档。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夫妻双方只要拿着双方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双方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的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档案管理,以便查询、管理。即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应当归档。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的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档案管理,以便查询、管理。即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应当归档。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