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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平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社会保险 2023-08-06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津贴按上一年平均工资算的,上年平均工资的界定,是你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根据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算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实际产假月数。另外,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
    假设某女职工休产假95天,所在单位上年平均社保缴费基数为2695元,那么,生育津贴为:2695*95/30=
    8534.16元。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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