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06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有:
    1.支付费用的职责,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职责,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九百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包括:
    1、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酬金的义务;
    2、委托人有向行纪人偿还费用的义务;
    3、委托人有接受行纪人的给付,并承担行纪人转交而来财产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委托人支付报酬】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包括:
    1、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酬金的义务;
    2、委托人有向行纪人偿还费用的义务;
    3、委托人有接受行纪人的给付,并承担行纪人转交而来财产履行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