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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找法人还是股东,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公司债务 2023-08-06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欠薪是要告公司的。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公司欠债后,一般是由公司来进行偿还。 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独立地参与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公司债务,公司以及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而股东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对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股东出现抽逃出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公司财产时,股东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公司的债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的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公司法人直接承担,债权人不能直接找股东,要求股东偿还债务,因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直接找股东来偿还。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找谁
    1、有限责任公司欠债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如果股东没有完成出资或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则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以申请破产,破产后需要做注销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责任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责任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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