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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有抚养费吗,法律怎样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8-06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是有抚养费的。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就是通常所说的抚养费和赡养费。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有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一、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有抚养费吗
    1、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是有抚养费的。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就是通常所说的抚养费和赡养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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