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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案件怎样审理

刑事辩护 2023-08-06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一个月内立案;
    2、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涉及新证据需要再审的,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一个月内立案;
    2、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涉及新证据需要再审的,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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