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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只愿意支付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6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如只承担80%,则剩下的部分由肇事方来承担,如对方拒不承担,可以起诉肇事方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全部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超出保险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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