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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租房,对方只说了转让费21800,并没有说明转让费不包含她所剩下的3个月房租,于是我微信转了2000元定金给她,但是并没有任何合同,到约定31签合同的时间,她才说明除转让费以外还需要交三个月的房租给她,就此发生了争执对方不愿把房子租出来,我也不愿意租,但是现在她不退换定金,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6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到房屋租赁定金能退还。承租人按约履行的定金能退还,出租人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能双倍退还,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继续履行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同样能退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经商房屋租赁定金可以退。承租人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租房合同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出租人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双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口头约定的租房定金,可以退。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是出租方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承租方可以要求出租方返还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为承租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定金一般是不会返还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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