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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办案期限是多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他 2023-08-07 06: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间是: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间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在立案那天起的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需要在立案那天起的6个月内审结。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通常可以让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可以超过二个月。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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