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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8-07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向产权市场处的网上办公平台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并生成备案登记号;
    (3)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4)产权市场处在核对无误的登记表上盖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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