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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样设定

抵押担保 2023-08-07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的设定方法如下: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股权;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人和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设定方式如下: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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