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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帮我女儿咨询的。我女今年20岁,我女儿现在育有一个到今年8月份就满两岁的男宝宝,我女儿和宝宝的爸爸没有领证,男方现在也没有工作,整天就是打游戏不着家的,我女儿生下孩子男方也不管不顾的,男方的户口也不在广州,但他在广州这边有养母,有房子,但房子不在男方的名下,他家比我们家条件好很多,但我女儿不想在他们家呆了,想带着孩子离开他们家,你说,像我女儿的情况她该怎么带宝宝离开他家,而且是要他家给予宝宝的生活费呢

其他 2023-08-07 10: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主要是看双方的意愿,采取民事自治的原则,主要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母亲优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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